为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优化团队队伍结构,根据《公司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关于学校新聘人员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公司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拟公开招聘讲师2名, 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国家安全学相关专业讲师2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为政治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或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外语水平,原则上可用外语讲授至少一门课程。
(四)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科研业绩成果原则上应达到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评聘教学科研并重型副教授水平。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岁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相关待遇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材料及应聘方式
(一)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外语水平、获奖情况、科研成果和自我综合评价等。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科研项目合同、博士学位论文及发表的学术论文等。
(二)应聘方式
1.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7日。
2.研究院统一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
1.研究院确定拟录用人选后,按照学校的有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2.对于达到研究院教师评聘副教授科研业绩标准的应聘人员,学校与其签订讲师岗位聘用合同,一个聘期3年,首聘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学校可以继续聘用;两个聘期结束,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晋升为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校与其签订长期聘用合同。
3.对于论文质量和数量达到研究院教师评聘副教授科研业绩标准,但作为负责人承担科研项目情况未达到相应标准的应聘人员,须通过通信评审方式进行同行评议,评议结果认为特别优秀、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校可与其签订讲师岗位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对于上述人员,聘期内达到研究院教师评聘副教授标准的,聘期考核方可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学校予以继续聘用,否则不再聘用。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门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795
邮箱:menziyang@jlu.edu.cn
办公地点:公司行政楼211办公室
公司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
2021年6月22日